溆浦法院依法判决一起跨境开设赌场案
2021-08-13 17:22:19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法制周报 | 编辑:李林俊 | 作者:段晓霞 | 点击量:14748         

法制周报讯(通讯员 段晓霞)近日,溆浦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跨境开设赌场案,被告人张某、舒某、武某等7人在开设赌场过程中,累计总获利款项金额达36.4万元。

2020年1月至2020年9月期间,被告人张某、谢某、武某等人为开设在境外的某网络赌博平台担任代理,为他人在赌博平台注册赌博账户。被告人罗某、武某、张某、舒某则利用境外的网络赌博平台以“龙虎”方式开设赌场聚众赌博,从中非法牟利。开设赌场期间,被告人形成分工明确的团伙犯罪,1人负责联系赌博平台客服充值、收付赌资,安排1人专门负责管账,1人在赌场中参与赌博吸引参赌人员,后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。

经法院审理,7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开设赌场罪,其中5名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属情节严重,本院依法以开设赌场罪分别判处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一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,并处罚金六千元至三万元不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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